
如今已有多種數字簽名技術,全部這些技術可歸納為兩類:直接方式的數字簽名和具有仲裁方式的數字簽名。
1.直接方式的數字簽名
直接方式的數字簽名僅有通信雙方參與,並假設接收方清楚發送方的公開密鑰。數字簽名的形成可用發送方的密鑰對整個消息或消息的雜湊值進行加密。
若發送方用接收方的公開密鑰或雙方共享的會話密鑰進一步加密整個消息與簽名,則消息與簽名更加有了保密性。而這個時候的外部保密方式對解決爭議特別重要,因第三方處理爭議時,得有明文消息與簽名才可以。若用內部保密,則第三方在有消息的解密密鑰後才會取得明文消息。
直接方式的數字簽名的有效性由發送方密鑰的安全性決定。若發送方想不承認發出的消息,就說自己的密鑰丟了或被盜,認為自己的簽名是他人偽造的。對此弱點可用某些行政措施,在某種程度上減弱此成脅。
2.具有仲裁方式的數字簽名
以上直接方式的數字簽名存在的威脅都可用仲裁者進行解決。與直接方式的數字簽名類似, 當發送方對接收方的消息進行簽名後,把消息與簽名先發到仲裁者,仲裁者驗證完消息與簽名後,再與表示已驗證成功的指令共同發給接收方。此時因仲裁者的存在,發送方不能不承認其發出的消息。在此方式中,仲裁者作用非常重要,還應得到全部用戶的信任。
3.其他數字簽名技術
(1)數字摘要的數字簽名
此方法要用單向檢驗和的函數CK。如果明文m為數字摘要,那麼計算得到CK(m),數字簽名也確認了:報文是顺利获得簽名者發送的;報文從簽發至收到沒有被修改過。
(2)電子郵戳
在交易文件中,時間因素是特別關鍵的,需給文件的日期與時間採取安全舉措,避免其被偽造或篡改。電子郵戳服務是由專門组织给予的安全服務項目。電子郵戳是顺利获得加密後得到的憑證文檔。
(3)數字證書
數字簽名很重要的機制是數字證書。在電子交易中,如雙方展示了自己的數字憑證,並用其交易,則雙方均可不用擔心對方身份的真假。數字證書是由授權中心簽名的含公開密鑰擁有者信息與密鑰的文件。
